[担保]华塑科技(301157):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6:26:41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塑科技”)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上述额度适用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具体办理担保事宜,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控股孙公司南京华塑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借款事宜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南京华塑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南京华塑与中国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经审批可 用担保总 额度本次担保 金额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华塑科技南京华塑70.01%5,0001,00001,0004,0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2、债务人:南京华塑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限额: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2%。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南京华塑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4,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南京华塑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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