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57:11 中财网
原标题:天山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108,404.83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0,300.1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5,139.47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0
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3,633.07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
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
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
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5次;52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
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刘学传,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雁杰,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
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2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
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续聘完成
之后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 罚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刘学传2024年6 月24日出具警 示函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海 南监管局针对在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中,对其子公司向其他公司 转出大额款项事项审计程序 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海南证监 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2刘学传2024年9 月30日出具监 管函深圳证券 交易所针对在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中,对其子公司向其他公司 转出大额款项事项审计程序 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深圳证券 交易所采取出具监管函的自 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收费依据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56万元人民币(含
境内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含境内交
通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年有所下降。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在对
大华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的基础上,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56万元人民币(含境内交通费)、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含境内交通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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