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68859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9.62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617%。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415.7916万股的1.9593%。 3、授予价格:13.79元/股。 4、激励人数:146人。 5、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股权激励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因个人股权激励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期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62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0月17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16日届满。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四)对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一)授予日:2025年8月28日 (二)登记日:2025年10月17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199.6250万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138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13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共199.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安排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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