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利(603959):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现金赠与协议》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09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现金赠与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8月21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或“公司”)与重整投资人分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告:2026-094)。鉴于百利科技账面可用于实施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无法完全满足本次重整需求,为保障公司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切实改善公司现金流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投资人作为公司的潜在股东,同意通过现金赠与方式向公司无条件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同意接受重整投资人的现金赠与。 ?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 根据《现金赠与协议》,赠与人自愿且不附条件、不可变更地向公司进行现金赠与,并确认不因任何情形撤销本次赠与,公司无需为本次赠与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对价。 ? 本次现金赠与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现金赠与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现金赠与情况概述 2026年8月21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告:2026-094)。 鉴于百利科技账面可用于实施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无法完全满足本次重整需求,为保障公司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切实改善公司现金流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同意通过现金赠与方式向公司无条件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同意接受重整投资人的现金赠与。 二、赠与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招平同盛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盛五号”)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同盛五号拟增加认缴出资额至人民币3501万元并增加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已于2026年8月20日签订《深圳市招平同盛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预计2026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同盛五号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同盛五号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二)北京赴月浩澜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赴月浩澜”)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赴月浩澜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赴月浩澜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三)上海织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织箜咨询”)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织箜咨询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织箜咨询持有百利科技4.99%股权,除此之外,织箜咨询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四)舟山启航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壹号”)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启航壹号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启航壹号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五)上海天悦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悦贰号”)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天悦贰号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天悦贰号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六)岳阳承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阳承岳”)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岳阳承岳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岳阳承岳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七)岳阳崇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阳崇岳”)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因岳阳崇岳设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岳阳崇岳与百利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三、现金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赠与人):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招平同盛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赴月浩澜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织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启航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天悦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岳阳承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岳阳崇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赠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赠与标的 (一)为切实改善乙方现金流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甲方确认向乙方合计赠与现金人民币金额如下:
第二条赠与款项支付安排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赠与款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以乙方发出通知所载的银行账户信息为准。甲方确保捐赠方在捐赠各期款项前均应当具有乙方股东身份。 第三条陈述、承诺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甲方已就签署本协议及实施本协议所约定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如需),并确认能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甲方不得以其未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或外部决策程序作为解除、撤销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事由。 2.甲方承诺,甲方自愿且不附条件、不可变更地向乙方进行现金赠与,并确认不因任何情形撤销本次赠与,乙方无需为本次赠与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对价。 3.甲方确认,甲方对赠与款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以及完全、有效的处分权,赠与款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会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本协议无效、可撤销或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若后续监管部门就本次赠与款项的资金来源、赠与事项是否充分履行甲方决策程序等问题进行询问或调查时,甲方同意无条件配合并不能影响乙方进行合规披露。 4.甲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求返还该赠与款项,或向乙方主张承担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义务及责任,前述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被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乙方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乙方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等。 5.与百利科技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织箜咨询持有百利科技4.99%股权。除此之外,甲方与乙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二)乙方的陈述、承诺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赠与的款项,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收到赠与款项后,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自由支配资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不完整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安排,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五条本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乙方正式接受甲方的赠与款项,形成的利得应计入乙方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被撤销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现金赠与协议》有利于推动公司庭外重组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恢复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数据将以审计机构确认的情况为准。 五、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2、根据《现金赠与协议》,赠与人自愿且不附条件、不可变更地向公司进行现金赠与,并确认不因任何情形撤销本次赠与,公司无需为本次赠与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对价。 3、本次现金赠与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百利科技重整,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庭外重组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在庭外重组期间所作出的承诺、递交的投资方案以及签署的协议等仍具有约束力,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庭外重组期间所作出的承诺、递交的投资方案以及签署的协议,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6、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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