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6030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3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97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188,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7月 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1-0008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上述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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