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603019):中科曙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42:30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曙光:中科曙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48,932,713.1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8号)同意注册,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持续督导
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7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188,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1-0008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350,000.00350,000.00
2下一代高性能AI训推一体机项目250,000.00246,718.87
3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200,000.00200,000.00
合计800,000.00796,718.87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7,470,449.0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7,470,449.02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 群系统项目3,500,000,000.0047,496,526.6247,496,526.62
2下一代高性能AI训推一体机 项目2,467,188,679.2531,836,596.0731,836,596.07
3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2,000,000,000.0068,137,326.3368,137,326.33
合计7,967,188,679.25147,470,449.02147,470,449.0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 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27,830,188.68  
会计师费用2,311,320.75754,716.98754,716.98
律师费用943,396.23  
资信评级费用283,018.87283,018.87283,018.87
信息披露、登记及其他 费用1,443,396.22424,528.29424,528.29
合计32,811,320.751,462,264.141,462,264.14
截至2026年7月22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8,932,713.16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48,932,713.16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4614号),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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