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鼎龙股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旗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捷科技”)预计 2026年度开始将与关联方湖北芯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陶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4,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3、必要性说明: 关联方芯陶科技主要从事静电卡盘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静电卡盘用于承载晶圆,通常与半导体设备配套使用,由于部分产品有独立的多温区控温需配套使用控制电路板。公司控股孙公司旗捷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具有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能力的企业,深耕打印复印耗材芯片细分领域19年,并已从2024年开始布局半导体设备零部件控制系统的国产化替代,并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湖北芯陶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工区25MC地块金刚石工具出口加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A1厂房 4、法定代表人:张荦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9月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WD76G7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2、上表为芯陶科技最新股权结构,相关工商变更事项正在办理中。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芯陶科技资产总额 67,736.32万元、净资产 10,310.78万元、营业收入 2,931.21万元、净利润-2,752.94万元(均为未经审计数)。 11、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顺全先生直接及通过宁波聚龙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芯陶科技 91.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芯陶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孙公司旗捷科技拟向芯陶科技销售静电卡盘控制背板、测试设备,用于其产品的生产和测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进行结算。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旗捷科技与关联方芯陶科技,均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