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6-03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空港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经营发展的资上述全资 的 金需求,根据 子公司 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4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增信方式以各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天地物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事项,如需担保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授信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最终以担保方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天地物业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天地物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议案三)。 此议案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详见议案二)。 上述天地物业申请综合授信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内 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公司尚未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此议案 ,此议案获准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另行提请召开股东会。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