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香雪(3001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07:14 中财网
原标题:*ST香雪: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香雪 公告编号:2026-04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香雪股票代码30014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香雪制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向进王凤 
电话020-22211007020-22211010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电子信箱directorate@xphcn.comdirectorate@xphc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702,776,492.11817,993,822.01-14.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8,822,182.52-233,874,030.63-1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160,558,335.90-207,119,716.992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0,426,103.37-48,940,142.30-84.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35-1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0.35-1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6,651,853,777.826,745,092,569.95-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28,635,071.32-360,324,172.15-74.4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25,360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市昆仑投 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2.59%149,409,9210质押144,524,872
     冻结149,409,921
广州市罗岗自 来水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06%26,832,2600不适用0
陈沐生境内自然人1.36%8,983,0008,983,000不适用0
周小东境内自然人0.83%5,515,131-2,900不适用0
沈荣贵境内自然人0.71%4,676,000676,000不适用0
广东万铭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0.54%3,565,900-201,600不适用0
付艳敏境内自然人0.52%3,455,10056,000不适用0
李敏境内自然人0.49%3,269,400128,300不适用0
许本棋境内自然人0.38%2,502,000447,700不适用0
勒伍超境内自然人0.35%2,300,000-15,01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系不详。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周小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5,515,131股,合计持有5,515,131股。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5)粤01破申54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在巨潮网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于2026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于2026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2026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1破申54-4号《决定书》,同意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2026年7月11日。期限已届满,公司暂未收到广州中院相关的批示文件。目前,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广州广药资本有限公司就重整投资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香雪”。重整为化解公司债务的核心路径,若重整失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10.3.11条的规定,公司很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辉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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