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公司本次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43,939,828.40(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而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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