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3:52:18 中财网
原标题:华锋股份: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谭帼英女士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向谭帼英女士支付职务津贴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帼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00,720股,持股比例为15.1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陈运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之配偶的母亲。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离任未满12个月),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向谭帼英女士支付职务津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陈玮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运先生之兄长,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并领取相应薪酬,预计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税前),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陈玮先生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陈运先生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度向陈玮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运先生、陈宇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之一

姓名谭帼英
性别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谭帼英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00,720股,持股比 例为15.1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 经理陈运先生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之 配偶的母亲。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离任未满 12个月),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之二

姓名陈玮
性别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工业园公司宿舍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陈玮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运先生之兄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同地区和同岗位的薪酬水平并根据谭帼英女士、陈玮先生履历等情况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自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谭帼英女士、陈玮先生在公司任职,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今,除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公司未与谭帼英女士、陈玮先生本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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