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688025):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CHENGXUEPING(成学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情况,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预计金额的时间区间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持股比例为9.96%,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检柯同时担任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持股比例为20%。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视关联方研发进度及产品验证情况,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及销售商品,预计关联方具有较强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XUEPING(成学平)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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