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2:42:28 中财网
原标题:长鸿高科: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88,739.703329万元注册资本(对应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商讨,导致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交易方案,与之前预案披露的交易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项目调整前交易方案调整后交易方案差异
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九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 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 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6个月内未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 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 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 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重新 召开董事会并调整定价基准日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股份的发行价格 为11.78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120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股份的发行价格 为9.59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60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以新的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发行可转债 购买资产的 初始转股价 格初始转股价格参 照本次发行股份 定价标准,即 11.78元/股初始转股价格参 照本次发行股份 定价标准,即 9.59元/股以新的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可转债 购买资产的初始转股价格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涉及重新确定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调整,不涉及新增或调增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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