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6-05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8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164人,代表股份73,202,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6,139,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7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7,0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60人,代表股份7,0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7,063,000 1.4510% 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宇坤、孙杉杉。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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