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2:12:04 中财网
原标题:国信证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6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张纳沙
1.02邓 舸
1.03陈 科
1.04胡 昊
1.05华士国
1.06孙洪涛
2.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李进一
2.02朱英姿
2.03衣龙新
2.04张守文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
1
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6位,议案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全部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8月26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与本通知同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9:00-17:00。

3 125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 号国信金融大厦首层大堂前台
邮政编码:518046;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陈慧莹、林龙发
电话:0755-81982359/22940739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chenhying@guosen.com.cn/linlongfa@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累积投票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议案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议案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2026 9 11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 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张纳沙   
1.02邓 舸   
1.03陈 科   
1.04胡 昊   
1.05华士国   
1.06孙洪涛   
2.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 应选人数()人   
2.01李进一   
2.02朱英姿   
2.03衣龙新   
2.04张守文   
非累积投 票议案     
3.00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个打“√”。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