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3.13元/股调整为12.98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五)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152,226,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4,009.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际实施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股后的152,226,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3.13-0.15=12.98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3.13元/股调整至12.98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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