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0:36:49 中财网
原标题: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300910 2026-04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8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下同)的
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2026 9 8
、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0
提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043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的上午8:30-12:0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证券“2026 ”

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4537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9月14日下午17:00 2026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5
、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闻轩
联系电话:0373-5466662
传 真:0373-5466288
联系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邮 编:453700
联系邮件:zqb@richfu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http://wltp.cninfo.com.cn
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10,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6 9 15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年月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http://wltp.cninfo.com.cn
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是/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及/或本公司郑重承诺本登记表所登记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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