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750股(占公司披露减持计划时总股本比例0.3047%)的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938股(占公司披露减持计划时总股本比例0.0762%)。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友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10,111,000股为计算依据。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除上述披露的减持情况外,本次减持前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系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所致。 注3:2026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85,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0,196,400股减少至110,111,000股。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照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10,196,4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10,111,00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朱友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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