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康新能(30004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6-06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5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与中信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6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与中信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和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可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6014420XA 成立日期:2004-03-10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陆剑峰 注册资本:4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股权结构: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56949149XP 成立日期:2011-03-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院2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沈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许可项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华泰润达股权结构: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5号】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债权额:债权本金捌仟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6号】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债权额:债权本金陆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62%;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22,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87%,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5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2026)禅银最保字第26203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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