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红板科技(60345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8:32:01 中财网
原标题:红板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江西红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 森科技”)17,000.00万元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83,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5.2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8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46,0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791HT260820T000845)、《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791XY260819T000159)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红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森科技”)贷款人民币17,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共计不超过383,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如授信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的,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在前述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红森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文伟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3AE5PL2F

成立时间2021年7月1日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8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厂,国 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01-06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14,532.394,517.32
 负债总额10,557.6412,730.82
 资产净额3,974.76-8,213.50
 营业收入8,520.4610,370.57
 净利润-2,811.75-4,612.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791HT260820T000845)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60819T000159)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3,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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