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7:46:36 中财网
原标题:皇台酒业: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6-030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厂区生产配套条件、提升运营效率,拟实施厂区包装车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包含车间修缮、电梯加装、灌装线完善等改造内容,项目工程总预算为1,872.25万元。

为确保项目改造资金支出,经与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协商,本次厂区改造工程款项由关联方代为支付,公司与关联方及施工单位签订《代付协议》。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赵海峰先生、杨建明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8-1号盛达金融大厦33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赵满堂
截至本公告日,盛达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65.00%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15,000.0015.00%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10,000.0010.00%
赵海峰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2.关联关系情况:盛达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3.盛达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6年一季度2025年度
总资产2,579,193.802,438,606.87
净资产1,391,064.801,332,049,79
营业收入252,833.311,140,475.44
净利润16,327.1292,153.31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银滩路安达街360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崔小琴
截至本公告日,华夏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甘肃陇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000.0092.5%
崔小琴3,000.007.5%
合计40,000.00100.00%
2.关联关系情况:系盛达集团下属公司
3.华夏房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6年一季度2025年度
总资产133,611.02144,526.75
净资产70,418.1470,405.18
营业收入3,417.5851,672.10
净利润12.965,754.98
注:2026年一季度、2025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代付协议》主要内容
(一)款项代付
1.甲方委托丙方向乙方代为支付原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及货款,付款金额合计为¥18,722,472.9元(大写:壹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肆佰柒拾贰元玖角),最终数额以甲、乙双方对工程决算后,丙方实际代支付数额为准,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代付款委托。

2.甲、乙双方之间除款项支付义务之外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原合同为准。

3.丙方仅对合同约定的款项承担代付义务。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均与丙方无关。

(二)款项偿还及代付利息
丙方代付上述款项后,甲方应向丙方偿还代付款项本金,并按年利率3.3%支付自乙方出具代付确认书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仍遵照原合同约定履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玖份,叁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定价公允性说明
本次厂区改造借款年化利率为3.3%,低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5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措施,资金还款条款公平合理,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方代为垫付工程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保障改造项目按期完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盛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24.72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代付厂区改造工程款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必要投入,有利于改善生产硬件条件,稳定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代付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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