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00246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0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1人,代表股份757,039,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44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51,152,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5人,代表股份105,886,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8人,代表股份123,627,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740,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5人,代表股份105,886,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3%。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992,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6%;反对2,62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弃权4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5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56%;反对2,62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0%;弃权4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梁悦停律师、于子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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