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王莉斐女士 8、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769,622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3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69,622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69,622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69,622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 9、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莹律师、高千贺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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