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24日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黄埔大道东9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9:15-9:25 9:30-11:30 13:00-15:00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8人,代表股份785,823,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0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3人,代表股份32,664,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53,65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0人,代表股份32,17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4%。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李彩霞女士和刘洁女士现场见证,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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