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6-04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诚通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 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存 在重大风险。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与诚通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 效期为三年。现三年期限将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 的原则,公司拟与诚通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 期仍为三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与诚通财务同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公司股东会批 准,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3122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9H211000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丙12号院2号楼 6层601室-632室。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股东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通财务注册资 本的85%,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通财 务注册资本的10%,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 通财务注册资本的5%。 3.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诚通财务资产合计4,284,597.66万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2,957.03万元。2026年上半年度,诚 通财务营业收入35,118.68万元,利润总额16,515.48万元, 净利润12,384.34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诚通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诚通财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6.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 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 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有关要求情况 下,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参考工农中建 四大银行公布的存款挂牌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 率不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 且不低于乙方吸收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 上不高于甲方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5%(存款余额不 包含乙方发放给甲方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 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 安全; (5)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 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 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 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 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 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经乙方有 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 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固定资产 贷款(包括项目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 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国家 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 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评估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风险评估,并定期出 具风险评估报告,乙方承诺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进行风险评 估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金融许可证》《营 业执照》以及主要财务经营指标及财务报告等,乙方的财 务报告应当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2.风险控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 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 金的50%或该股东对乙方的出资额; (6)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 比例超过30%; (7)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 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0)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 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按其解释。凡 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 委员会,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诚通财务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 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 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 利于公司资金集中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诚通财 务进行贷款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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