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4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幢华源创新中心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邵娜女士 6、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董事长李志聪先生因公出差,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邵娜女士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告 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朱强律师、覃国飚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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