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向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因业务实际需要,经采购招标确定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进入公司煤炭合格供应商库,据此,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原来280万元增加至34,280万元。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此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榕 注册资本:670,195.91万元 主营业务:江西省省属国企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河西综合码头 法定代表人:涂传红 注册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河道采砂,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为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公司,与公司同属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999号赣电开元小区办公楼1616室 法定代表人:罗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省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的控股公司,与公司同属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公司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或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材料等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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