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浙江临海 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4 议案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9月9日下午14:00 签到时间:13:30-14: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会议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个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二:《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治理结构,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团队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决策积极性与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如下: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3、赔偿限额: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6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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