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600577):精达股份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达股份”)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与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高质量发展基金”)、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母基金”)、安徽耀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共同设立铜陵精达嘉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审批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持有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6%份额,且公司董事在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铜陵市产业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称“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 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及时把握行业优质投资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金属材料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耀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铜陵精达嘉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投资将围绕汽车线束、金属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方向。
(三)公司持有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6%份额,且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张军强先生在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铜陵市产业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称“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家平台型、综合性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覆盖母基金、风险投资(未来科技、半导体、新能源及新材料)和并购及PIPE三大业务板块。管理团队由国内声誉卓著的投资人组成,在投资及相关领域拥有逾20年从业经验,且核心成员合作已超过10年。 (二)有限合伙人 1、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投资管理: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管理人委派1名,精达股份委派2名,新材料母基金委派1名,铜陵高质量发展基金委派1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就任何事项作出决策均应经过至少3名委员的同意。管理人委派委员为投委会主席,对投资决策有最终决定权。 投资方式:包括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受让、债转股等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 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汽车线束、金属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等。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伙协议最终内容以签订盖章版为准,此处仅列明部分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符合法律和规范的其他投资方式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期限 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日起8年。 存续期:存续期6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2次,每次1年。 3、合伙人出资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万元,有限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4,750万元。 4、缴纳出资 合伙企业的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三(3)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额的30%(“首期出资”),其中,首期分两笔实缴出资,第一笔出资为基金备案要求的最低出资额,各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出资(基金备案要求另有要求的除外);第二笔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送的缴付出资通知进行同比例缴付。第二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额的30%(“第二期出资”),第三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额的40%(“第三期出资”)。 5、基金管理人 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管理人。 6、投资方向 主要围绕汽车线束、金属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等。 7、投资决策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管理人委派1名,精达股份委派2名,新材料母基金委派1名,铜陵高质量发展基金委派1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就任何事项作出决策均应经过至少3名委员的同意。管理人委派委员为投委会主席,对投资决策有最终决定权。 8、收益分配 (1)合伙人本金: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和获得退还的未使用出资额(如有)达到其在基金中的全部实缴出资额;(2)合伙人门槛收益: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到各合伙人对基金的实缴出资在自其到达合伙企业托管账户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期实缴出资额之日的期间内达到年度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为6.5%(单利); (3)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作为超额收益对各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的20%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的80%部分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中按有限合伙人截至分配时点的基金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9、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应在提出书面协商要求之后的三十(30)日内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安徽省合肥市仲裁解决,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三名按照仲裁规则制定的仲裁员组成,申请人有权指定一名仲裁员,被申请人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及后续执行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公告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拍卖费用、评估费用、审计费用、强制执行费用、差旅费用等。 10、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经其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成立,且于本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或本合伙企业设立之日二者孰晚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时间。本协议成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完成必要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非关联方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耀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投资公司,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均以货币形式出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公司。公司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共同投资事项。 (二)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契合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拓展相关业务发展空间,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共同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资金拨付、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上述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本次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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