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广信股份:全资子公司项目装置拆除并签署补偿协议
?本次整改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整改工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整改工作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本次补偿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跨度较长,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政策风险。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旨在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绿色发展,明确长江岸线严控化工布局。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岸线管控体系持续完善,2024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进一步统一、细化了全国长江支流界定标准、岸线范围测绘边界及干支流一公里管控执行口径,东至广信“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年产1.5万吨邻硝基苯胺项目”所在的原河道边界划定不再适配最新环保管控规定。 为严格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东至广信积极响应号召,与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充分协商并达成协议,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东至广信新建化工项目的拆除与补偿工作。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装置拆除并签署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装置拆除补偿协议》,同意对“东至广信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年产1.5万吨邻硝基苯胺项目”进行拆除、补偿等工作安排。 东至经开区管委会与东至广信双方前期已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拆除项目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经东至广信所在地国资委、县政府及公司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确定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 258,060,578.25元。本次补偿金额为本次拆除补偿的全部总括价款,涵盖本次拆除补偿相关的全部费用与补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整改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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