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赛托生物(300583):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4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涉案其中一项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该无效决定尚存在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能。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药业”)为被告一、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22,600万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民事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涉案专利无效宣告决定尚未终局生效,案件后续裁判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新”)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及子公司斯瑞药业提起诉讼,涉及ZL201810060392.9及ZL201610223758.0两件发明专利权,案号为:(2026)鲁民初3号,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案件进展情况: 收到本案应诉材料后,为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及斯瑞药业就涉案两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近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6098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新合新“16β-甲基甾族化合物的制备方法”(ZL201610223758.0)专利权全部无效,被诉侵权案件的权利基础情况已经发生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新合新可以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本案另一涉案专利ZL201810060392.9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尚在审查中。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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