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7:52:11 中财网
原标题:昂利康: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额度审议授权情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50万元(含本数)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2026-029
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钱塘支行”)就前述担保事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按出资比例231
为海禾康向杭州银行钱塘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海禾康控股股东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同一授信提供429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杭州银行钱塘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杨必伟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北1000号-1
成立时间 : 2021年7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MA2JUJL82B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股东出资额(万元)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50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500
10,000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资产总额5,517.525,850.14
负债总额828.241,641.59
净资产4,689.284,208.55
营业收入266.72197.74
净利润-1,216.01-420.92
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黎明先生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公司关联人杨国栋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进展公告仅涉及对海禾康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执行。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于2026年8月21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
债务人:浙江昂利康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2026 8 21 2029 8 20
、债权确定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3 231
、最高融资余额: 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昂利康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昂利康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4%,未超出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8 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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