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设(00288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57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考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且不低于公司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关联方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同意按出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同步向交建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43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循环使用规则与公司提供借款保持一致。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交建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关联方交建集团持股49%。 因公司关联人交建集团按出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同步向交建新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借款对象交建新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交建新材料其他股东交建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交所主板财务资助相关监管规则,本事项除董事会审议外,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对交建新材料具有实质控制权,可实施有效资金与风险管控;关联方按同等条件同步提供借款,整体风险可控,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跟踪子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交建新材料日常经营与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支持其在道路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路面施工等领域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向交建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57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1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利率参考1年期LPR且不低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交建新材料少数股东、公司关联方交建集团已书面确认,按出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同步向交建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43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利率定价、使用规则、还款安排等核心条件与公司提供的借款完全一致。 交建新材料系公司与关联方交建集团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交建集团持股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关联人交建集团按出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同步向交建新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22233383W 法定代表人:高渊 注册资本:4,424.49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港储路1号 主营业务:沥青、水稳混合料研发、生产、销售;路面摊铺施工服务;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结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合计100%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名称: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466285773Q 法定代表人:蒋海峰 注册资本:73,544.9237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188号521室 主营业务:道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等 关联关系:交建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交建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同时交建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交建新材料49%股权。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一: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70万元 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考届时1年期LPR,不低于公司综合债务融资成本 资金用途:交建新材料日常经营、项目周转、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相关支出 出借方二: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30万元 借款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与公司提供借款完全一致 担保与保障:交建新材料以经营现金流及合法资产为还款来源,公司与交建集团按借款比例享有同等受偿权,双方将共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交建新材料提供借款,旨在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强化公司在道路新材料与工程施工领域的产业链协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交建集团同步按同等条件提供借款,体现股东共同支持子公司发展,有效降低单方财务资助风险。 公司对交建新材料拥有实质控制权,可实施严格的业务、资金与风险管控,确保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本次借款定价公允、条件对等,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除提供本次借款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借款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879.26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八、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符合公司与子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方同步提供同等条件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借款符合公司与子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方同步提供同等条件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本次借款用于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交建新材料具有实质控制权,可实施有效资金与风险管控;关联方按同等条件同步提供借款,整体风险可控,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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