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皮阿诺: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Piano Customized Furniture Co., Ltd. (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 8月 1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初芯微,初芯微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80%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9,450.61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结束后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由公司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 8月 1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1 、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险因素”有关内容,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环境与房地产行业形势的风险 定制家居行业作为地产后周期产业,行业增速同房地产行业增速高度相关。 2023 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频繁优化楼市政策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当下政策环境处于相对宽松阶段,但房地产市场修复节奏仍然受多方因素制约。若后续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将影响到定制家居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的风险 相比传统家具行业,定制家居行业发展潜力较大,盈利水平较高,近年已成为家具行业发展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多家定制家居公司陆续上市,形成百家争鸣的竞争局面。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深度调整周期,存量市场博弈加剧,加之部分传统家具制造企业、家电企业、上游建材企业、整装企业不断涌入定制家居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定制家居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已经逐步由发展之初的价格竞争,转变为品牌、设计、营销、人才、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下滑或公司难以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能力、人才培养模式等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不能对生产、研发、采购、销售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则可能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四)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597.96万元、88,588.12万元和 56,666.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597.89 万元、-37,476.33 万元和-3,868.51万元。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定制家居相关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息息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表现不佳、定制家居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重大萎缩、公司主要产品与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等不利因素出现,公司盈利情况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可能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 (五)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597.96万元、88,588.12万元和 56,666.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597.89 万元、-37,476.33 万元和-3,868.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619.82万元、-38,647.77万元和-5,878.38万元。报告期内,受行业整体景气度、消费趋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 8,264.31万元,同比下降 34.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48万元,同比下降 181.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63.97万元,同比下降 177.54%。 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供需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其他自身经营的不利因素,则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一步下降,不仅将对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形成重大不利影响,严重时还将引发公司退市相关风险。 (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国内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措施的推进,国内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下游房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板材、台面、五金配件和外购厨电等。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如果不能满足客户不断更新的消费需求和保持研发设计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无法继续维持,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5 目 录.............................................................................................................................. 8 释 义............................................................................................................................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8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39 七、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41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等相关情况............................................... 42 九、同业竞争情况............................................................................................... 43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43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46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49 三、发行方案概要............................................................................................... 50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5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53 八、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四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规定 ......................................................................................... 5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5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5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5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6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 五、关于“两符合”“四重大”的相关规定 ........................................................... 57 六、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5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59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5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6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6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1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61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6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62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64 第六节 有关声明........................................................................................................ 66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7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73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74 发行人律师声明................................................................................................... 75 审计机构声明....................................................................................................... 76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77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77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77 释 义 除非本募集说明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026 4 年 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制权变更前,马礼斌直接持有公司 39.12%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珠海鸿禄直接持有公司 13.00%股份,为公司原第二大股东。 2025 12 年 月,尹佳音控制的初芯微分别与马礼斌和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分别从马礼斌受让公司 9.78%股份,从珠海鸿禄受让公司 7.00%股份;同时初芯微与马礼斌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在该协议项下表决权放弃期限内,马礼斌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5,373,745股股份(占该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34%)的表决权(包括表决权放弃期间,转让方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其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尹佳音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20267 24 年 月 日,公司与初芯微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初芯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9,450.61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34,514,970 认购数量不超过 股。 公司于 2026年 1月 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2026 2 7 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表决权放弃已生效。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初芯微,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尹佳音。前述各方所持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尹佳音持有初芯集团 股权,初芯集团持 有青岛初芯 100%股权,青岛初芯持有初芯微 40%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因此尹佳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尹佳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初芯集团创始人,拥有 15年以上产业投资并购、企业战略及资产管理经验,现 任初芯集团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中高端定制橱柜、衣柜、门墙及其配套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与售后等服务。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中的“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业”,细分行业为定制家居行业中的定制厨柜和定制衣柜制造业。 (一)行业管理部门 国内定制家居行业基本上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具体负责部门为消费品工业司。 行业技术监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司行业自律组织: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橱柜专业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 (二)产业政策 定制家居行业作为家具制造业的细分赛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房地产、消费升级、智能制造等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秩序的政策,核心政策如下:
1、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成本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国内家具行业整体承压运行,增长动能略显不足。随着稳地产政策持续落地与存量需求释放,行业有望逐步修复,但结构分化与盈利压力仍将延续。 (1)国内家具行业整体承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 年,国内家具制造业主要财务指标同比下滑,其中,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 6125.1亿元,同比下降 10.7%;实现利润总额 328.1亿元,同比下降 12.1%。 从产业链角度,2025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603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 428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0.2%。 房地产市场成为家具行业需求不足的最大掣肘,新开工项目减少,装修需求受限,国内家具行业整体承压。 (2)国家政策持续出台,激发家具行业增长动能 从下游房地产市场来看,中央稳地产政策果断应对,不断升级,从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消化存量、优化增量”,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再到“稳住楼市”,从供需两端发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从家具行业来看,相关部门在 2025年持续出台政策支持,助力定制家居行业稳步恢复与健康发展,其中,2025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政策全面启动,顶层设计落地;2月各地陆续公布家装厨卫补贴细则以及实施方案,适老化补贴加码;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适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推动适老化改造产品标准化;5-6月全国多地密集发布实施细则,扩围入户门、成品柜、照明、家纺、晾衣架等,支持旧房翻新与局部改造,线上平台直连申领、即买即减,流程优化惠民;7月借全国绿色家居消费月,各地加码绿色智能换新,强化回收与上门服务,推动适老化产品普及;9-12月商务部持续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联动卖场与品牌做大活动声势,优化审核兑付流程。 2、行业发展阶段 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得购置新房后配置家具产品的需求增加,进而带动了家具市场的繁荣发展。我国定制家居行业萌芽于上世纪 90年代,从木匠时代发展至成品家具,继而开启定制家居时代,直至今天走向全品类融合。 近年来,定制家居理念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齐的整体家居模式成为重要的产业形态。在国内消费升级持续推进的态势下,消费者健康意识、环保意识、品质意识持续增强,愈发重视产品品质、个性化需求及消费体验。从单品类单空间的产品向多品类多空间的深度融合,定制家居企业开始走向模式趋同的状态,趋向于进入同质化竞争。未来,定制家居行业将逐步整合,终端客户资源将逐步集中,部分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具备品牌优势、生产制造优势、原创设计优势等综合能力较强的领先企业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行业分散的竞争格局将趋于集中。 3、行业发展趋势 (1)以旧换新政策全面发力,成为市场需求拉动的重要引擎 2025年,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覆盖建材家居品类持续扩容,多地出台具体补贴细则,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置换成本。据中国家具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限额以上单位家具类商品累计零售额达 2091.9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远高于 2023年的 2.8%和 2024年的 3.6%,创三年以来新高。商务部数据显示,在政策驱动下,2025年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额超 2.6万亿元,惠及超 3.6亿人次,其中家装厨卫“焕新”超 1.2亿件,老旧家具家电置换、厨房卫浴局部改造等存量需求加速释放。 (2)降本增效推动优化市场供给结构 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数据,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市场面积约为1816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1.38%,行业降本增效的主动调整进程加速,部分低效、同质化的卖场通过关停整合、业态升级等方式退出市场,而头部卖场则通过增加体验式业态、拓展服务场景等方式提升运营效率,市场供给结构向优质、高效的方向优化。同样地,2025 年,多家定制家居企业主动关闭低效门店,以优化渠道质量,龙头企业凭借品牌、渠道和供应链优势,正加速整合市场。 (3)产业模式持续升级,整家一体化解决方案成为行业发展主流 随着居民消费需求从单品选购向整体空间打造转变,定制家居行业正由传统单一品类定制,加速向全屋定制、整家设计、一体化交付的全场景解决方案升级。 行业企业逐步从产品制造商向家居空间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通过整合设计、产品、生产、安装与售后等全链条资源,实现从方案设计到最终交付的闭环服务,有效提升消费体验与服务效率。整家模式的深化普及,不仅拓宽了行业价值边界,提升了单客价值与客户粘性,也推动行业竞争从单一产品比拼转向综合服务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与全流程交付能力的更高维度竞争,助力行业整体向更高效、更规范、更具价值的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4)AI技术深度融入行业,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2025年,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渗透定制家居行业,从前端设计、中端生产到后端营销与服务实现全链路赋能。AI 技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定制家居个性化需求与规模化生产的平衡难题,提升设计效率与空间利用率,优化生产排产、材料利用与品控水平,同时精准匹配消费需求、提升服务响应与交付体验,推动行业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化、数字化、高效化转型,成为驱动定制家居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5)定制家居企业加速出海,寻求增量市场 2025年,我国家居行业海外市场拓展迈入战略深耕新阶段。行业逐步突破对传统欧美成熟市场的单一依赖,积极在东南亚、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布局发力。 奥维云网数据显示,全球家具市场规模约 8000亿美元,预计 2029年将增至 9255亿美元,其中美国家具进口依赖度超 60%。而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定制家居渗透率仅 10-15%,非洲、拉美等地更是待开发的空白市场。同时,本土家居企业加快从代工出海向品牌出海、从产品输出向体系化输出转型升级,品牌价值与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随着海外布局稳步落地与深化,行业正加速形成产品输出、产能布局、供应链协同于一体的多维度、多层次出海新格局,为行业企业提供新的市场,实现行业持续发展。 (四)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及主要发展状况 定制家居行业的上游行业为人造板制造业、五金配件行业、厨电行业等,下游为商品住房购买者、旧房二次装修消费者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近年来,定制家居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人造板、五金配件等原材料行业和厨电产品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上游产品制造企业众多,市场供应充足,能够保障定制家居行业发展的需要。由于人造板、五金配件及厨电产品等原材料在公司生产成本中比重较大,因此,上游行业价格波动会对本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大型定制家居企业由于需求量大,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一般同上游企业签订长期合作订单进而保证产品价格和质量。 2、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定制家居行业的下游为商品住房购买者、旧房二次装修消费者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由于房屋使用寿命为 50-70 年,平均 10 年需要装修 1次,虽然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存在一定的变化,但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精装房渗透率不断提高等因素仍将支撑定制家居行业的未来发展。 (五)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特征 1、季节性特征 家居行业的季节性与商品房交付、存量房翻新及家装施工节奏密切相关。受春节假期停工、上半年气候及装修施工条件影响,通常上半年为行业销售淡季,下半年进入传统旺季,叠加交房、换新、家装集中落地,行业营收、订单与出货量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 2、与房地产行业景气度相关 家具行业属于房地产后周期行业,需求主要来自新房交付装修、存量房二次翻新、二手房改造及精装房配套,与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关联性较高,且受房地产传导存在明显滞后性。 (六)行业竞争格局和公司的行业地位 我国定制家居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伴随定制家居行业品类融合、渠道多元化发展、以及消费升级趋势的推进,消费者对于产品力与服务质量要求的逐步提升,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市场的竞争态势已经从产品价格的单一竞争逐步进入品牌、网络、服务、人才和管理以及企业规模等多方面的综合水平竞争,市场正逐步向行业中的优势企业集中。 目前,我国定制家居品牌企业区域布局主要围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圈,除发行人外,行业主要企业还包括欧派家居、博洛尼、索菲亚、梦天家居、志邦家居、金牌家居、曲美家居、顶固集创等。行业内企业需要凭借品牌、渠道、产品等综合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 公司作为科学艺术家居的倡导者和定制家居的践行者,凭借突出的独创设计、精益品质、市场开拓能力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态度,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拥有 5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屡获德国红点奖、德国 IF设计奖、中国设计红星奖等国内外奖项,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忠诚度,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定制家居企业之一。 (七)公司的竞争优势 1、品牌力和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设计引领的轻高定品牌定位,在功能、美学、工艺、服务等多个维度上提供独创性产品价值和专属感品牌体验。 定制家居以个性化设计、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为主要特征。因此,个性化、差异化以及独特的创意设计能力已成为定制家居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公司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户创新推动进步的研发理念,不断快速推出满足客户需求及顺应定制家居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通过自主研发、携手大师设计、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及与上下游产业链互动研发等多种模式,构建了完善的内外部研发管理体系。公司拥有 5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并屡获德国红点奖、德国 IF 设计奖、中国设计红星奖等国内外奖项。近年来,公司接连获评中国房地产竞争力十强供应商橱柜类第一、中国房地产产业链战略诚信领军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强首选供应商等殊荣。 2、多元化的渠道优势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采用“直营+经销”并行的销售模式,战略聚焦保利、华润、中海等央国企房地产客户,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零售渠道方面,公司基于定制橱柜及全屋定制独特的定制化生产经营模式,推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细分市场战略,在营销渠道方面深耕细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同时,公司与全国各房地产商、装修公司、物业公司、设计师等全产业链进行跨界合作,形成品牌合力,实现品牌在多领域渗透。公司以庞大的营销服务网络为基础,联合经销商组成了专业的服务队伍,打造“售前、售中、售后+增值”的全链条零距离的现代式服务。 3、生产制造优势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公司构建了覆盖全案定制、工装工程及高定产品的多元化制造矩阵。公司的中山板芙 4.0智造基地作为依托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成的行业示范工厂,深度融合工业自动化与 SAP、ERP为核心的全流程信息化系统,打造出贯通设计、生产与管理的“智慧大脑”,通过先进的柔性制造模式高效满足门、墙、柜一体化定制需求;在硬件端,公司配备有全套德国豪迈生产设备,建成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化生产连线,实现从自动化上料、高速封边、排钻到分拣包装的“不落地”协同作业,整线最高效率达 17.5件/分钟,有效提升生产连贯性与品质一致性。通过软硬件的深度协同,公司已实现了从规模制造向高质、高效柔性交付的跨越,为公司全案一体化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生产制造能力支撑。 4、信息化技术应用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在现有系统架构基础上不断扩展和深化,已形成包含数字营销管理系统(DMMS)、家具定制设计系统(三维家/酷家乐)、产品数据管理系统(造易 PDM)、高级计划排程系统(APS)、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库管理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SAPERP)、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等从营销、设计到生产、财务全链路的信息化体系;同时,搭建一套完整的智能化运营平台(BI),构建起符合公司精益管理、柔性生产特点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定制橱柜、定制衣柜产品个性化设计、规模化及标准化生产的一体化。此外,对公司订单管理、工艺技术流程等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生产和服务各个环节的自动化、智能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 信息技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生产制造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形成了公司的信息技术优势。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定制橱柜、衣柜、门墙及其配套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与售后等服务。公司秉承“忠于独创、生而不同”的品牌理念,致力于塑造定制家居轻高定新标杆,通过独创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大家居解决方案,为客户打造个性、时尚、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 作为科学艺术家居的倡导者和定制家居的践行者,公司凭借突出的独创设计、精益品质、市场开拓能力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态度,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忠诚度,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定制家居产品企业之一。 公司现有整体橱柜、全屋定制及门墙三大核心品类,其中,整体橱柜包括定制橱柜、厨电、卫浴柜、阳台柜等产品,全屋定制包括定制衣柜、书柜、酒柜等产品,门墙包括木门、墙板等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及设计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外协研发并举战略。自主研发方面,公司在产品调研阶段,通过深入的市场洞察和客户需求分析,结合全球行业在材料、工艺、结构等方面的前沿趋势,定位不同的产品开发类别,确定契合中国消费者的定制研发方向。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严格遵循“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导向,把控项目风险及质量,形成橱柜、衣柜、门墙及宅配家具的智能全屋定制套系化产品。公司积极倡导终端独特体验的差异化营销方式,新品经研发、试制、评审、试产试销等多个环节后,最终以套系产品“一体化”的场景展示推广。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供应链信息化管理,通过引入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实现供应商生命周期的全程管理,凭借完善的供应商绩效评价、分级管理体系和淘汰竞争机制,对供应商进行科学开发与严格管理,规范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质量标准,从而从源头上有效保证产品品质,精准控制采购成本。经过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和样品评估等程序,筛选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公司有采购需要时,对合格名录内的供应商在价格、服务、响应速度、信誉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选定供应商,并持续跟踪监督,进行采购管理,做到采购全流程把控。 3、生产模式 公司对核心产品中高端定制橱柜、衣柜等采用自主生产。接到订单后,公司通过柔性化生产工艺拆分成各种对应组件,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精细化生产管理,实现规模化定制加工。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和交货期限合理排产,确保准时交付。 对于整体橱柜配套电器、全屋软装、成品家具和部分组件(如板材压贴),公司采取外协或 OEM外包生产。目前该领域制造技术及质量管理体系已较为成熟,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外协或 OEM外包生产进行质量管控及流程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升响应速度。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业务和零售经销双轮驱动的复合营销模式。 公司大宗业务模式面向精装房工程市场,形成“工程直营+经销商”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公司通过直营或工程经销商与全国优质房地产商建立合作,签订战略集采合同,为大型房地产项目提供精装所需的定制家居产品(如橱柜、全屋定制、门墙及配套柜体等)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一方面聚焦国央企、优质民企等战略客户,提供一体化精装定制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拓宽地产拎包、酒店、医养、保障房等多元化业务渠道。在该模式下,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公司负责相关产品生产,由直营团队或工程经销商作为项目履约实际操作方执行设计、运输、安装和售后。 公司通过协议与监督机制,确保工程经销商按约实施、按质交付。 公司零售经销模式是公司筛选并授权综合资质优良(品牌意识高、资金实力强、信誉好、市场经验丰富等)的经销商,在指定区域按公司标准开设“皮阿诺”品牌门店,销售定制家居产品的销售模式,是公司拓展终端市场的重要途径。 (三)业务经营资质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定制橱柜、衣柜、门墙及其配套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与售后等服务,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套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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