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22号文《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3,3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160,596.0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1,587,913.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572,682.71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81号《验资报告》。 (二)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原于2022年12月23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142600000023196)用途由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变更为仅用于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克医疗”)于2022年12月23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航精密”)于2022 12 23 年 月 日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6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协同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星华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变更为“西湖街道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变更为“西湖街道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为加强母公司对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航精密”)的管理,同时加强孜航精密与威克医疗业务的联动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的生产及研发效率,以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孜航精密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科技产业园(武进区白鱼路西侧,谈家路南侧)”变更至东星华美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实施方式由迁建变更为租赁;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4,347.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3,576.68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投项目产品市场未达预期,公司现有产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其专户进行管理,用于后续新项目投资。公司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累计结余募集资金26,861.18万元(含未使用募集资金24,742.4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118.7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实际划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变更用于“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90%股权项目”。公司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505,105.14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73,296.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20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273,296.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有64,740.00万元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12月30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38,961.5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4年1月25日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38,961.5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共计19,980.43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481.08万元),剩余额度219.57万元不再使用。 3、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该议案于2023年3月24日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484.93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迭代加快等多重因素考虑,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孜航精密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科技产业园(武进区白鱼路西侧,谈家路南侧)”变更至东星华美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实施方式由迁建变更为租赁;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4,347.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3,576.68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投项目产品市场未达预期,公司现有产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谨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其专户进行管理,用于后续新项目投资。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累计结余募集资金26,861.18万元(含未使用募集资金24,742.4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118.7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实际划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变更用于“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90%股权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10.05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484.93万元,公司募投项目“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90%股权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报告期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已终止的“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累计结 余募集资金26,861.18万元(含未使用募集资金24,742.4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118.7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 集资金实际划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变更用于“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90%股权项目”。 附表二: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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