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17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78.7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7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67.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07.1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4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及过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现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为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节余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8.99万元,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理财收益及尚未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技术环境、用户使用习惯及公司素材资源补充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AI生成素材对传统外部采购素材的替代作用持续增强,用户通过AI工具生成个性化素材的趋势亦不断强化。公司原计划通过持续外部采购补充素材资源的投入方式,已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匹配。因此,公司主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素材资源扩充策略,多元化搭建素材供给体系,以AI生成素材补充素材库,相应减少了对外部素材的采购,降低了相应资金的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共同形成本次募集资金节余。 目前本项目既定建设目标已顺利实现,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结合业务实际运营情况,对本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经审慎评估,公司计划将本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5,175.97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其他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转出、专户资金清零后,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鉴于公司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流动性需求,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17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并注销专户资金清零后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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