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30168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3日 17:16:30 中财网
原标题:慧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慧谷新材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79,100股,每股发行价格78.3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676.5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514.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6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6)第440C000078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13万吨 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42,102.9040,500.00
2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160.6120,000.00
3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60.804,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91,924.3190,000.00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 号银行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 (万元)认购日期到期日预期年 化收益 率是否 赎回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花城支行大额存单14,0002026.05.272027.05.271.4%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五山支行结构性存 款16,7002026.06.022026.06.291.9%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中新结构性存 款6,3002026.06.012026.06.291.9%
序 号银行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 (万元)认购日期到期日预期年 化收益 率是否 赎回
 知识城支行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新都会支行结构性存 款23,0002026.05.282026.06.281.8%
四、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分阶段投入,致使募集资金产生阶段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一定投资回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4亿元额度(新增额度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新增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4亿元额度(新增额度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4亿元额度(新增额度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 顺 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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