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86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130.20万元。上述募2020 12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年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0,581,039股,发行价格为9.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98.11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29,401.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6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8,305.57万元。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853.6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523.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尚未使用的金额中,未有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本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2)第二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使用截至2022年8月5日“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3)第三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 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终止“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6,668.38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4)第四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和“UDC上海项目(一期)”。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423.1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4,801.53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85.99万元用于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占总投资进度的35.02%,项目变更后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将原项目投入资金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变更后项目实施。 5)第五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UDC上海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控股孙公司海兰云(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变更原因 1)第一次变更原因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海南瑞海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以其为主体实施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具有地理优越性。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南瑞海,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上述“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100.61万元不变。 海南瑞海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涉及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第二次变更原因 ①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 项目启动以来,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UDC 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 )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1,411.10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入资金21,511.80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将在海南省陵水县开展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 3)第三次变更原因 ①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主要依靠面向海兰信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提供海洋作业和产品测试服务,以及对外租赁的业务模式获取收入。其中,对内提供服务的类型包括潜标和浮标的布放与维护保养、海洋仪器产业化测试、常压潜水服(ADS)装备深海作业、智能船舶系统研发测试、海洋水下数据舱(UDC)研发测试等。 2021-2023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部分外部租赁业务模式的目标客户订单量处于低位运行,仅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并不足以实现预计投资效益。2023年是公司深入推动高质量变革的第一年,为构建长期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明确提出了“精品战略”,公司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亦有所调整。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及运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终止“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具有更好现金流或回款能力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85.99万元用于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虽然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且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政策及用途调整等影响,因此导致了此项目的实施周期延后,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拟对“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4)第四次变更原因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作为公司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开展海洋数据立体探测技术、海洋数据融合与应用技术,以及围绕数据相关的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在项目建设期内: ①公司将重点开展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工作。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完成了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工作,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公司已经在海南全面开建的商用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掌握了相关核心技术,并具备了海底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已经完成阶段性探索,全面进入到海底数据中心商业化阶段。推动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的融合是公司重要战略举措,UDC上海项目(一期)作为“海上风电+海底数据中心”零碳新基建项目,将通过运营模式创新实现两者间的有机结合。公司需要积极把握机遇,实现技术成果转化,通过示范项目推动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的融合的落地,从而不断深化在海底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布局,为后续的复制推广和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②公司一直在持续进行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面对当前国际形势,公司亟需加快相关应对举措实施步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持续进行着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在固态导航雷达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方面均走在国内行业前列,是国内少数几个完成产品设计、开发、试制和工艺验证的企业之一。2022年6月,公司被相关国家实施采购限制,对公司磁控管船舶导航雷达的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公司快速做出应对响应,推进自主化研发进程,以持续稳固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船舶固态导航雷达基本原理的技术实现和样机研制工作,亟需募集资金支持继续深化技术研发,突破雷达微波组件国际供应链的封锁,研制全自主固态导航雷达,推动民用船舶关键配套装备的国产化进程。 5)第五次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为海兰云(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兰云”)系因其小股东上海海兰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公司”)作为海底数据中心(UDC)领域实现商业化落地的核心技术服务商,具备不可替代的行业竞争力。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后,上海海兰云核心竞争力体现在:100 技术壁垒:拥有海底数据中心全链条自主知识产权,累计获得 余项专利,主导制定水下数据中心行业标准,攻克了高压密封、海生物附着、冷热交换效率等核心难题;尤其针对上海项目风电结合的第二代海底数据中心技术积累成果均在海兰云公司。 “ 资质与政策优势: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其海上风电+UDC”融合技术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清单,可享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此项奖金申报及UDC上海项目(一期)前期手续办理中均使用上海海兰云及海兰云公司的资质。 模式创新:通过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结合,实现绿色零碳供能 (PUE<1.15),土地利用率提升50%以上,该技术路径有较高壁垒,与现有陆基数据中心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若无海兰云公司的技术支撑,项目无法满足绿色低碳指标及政策申报要求,亦难以实现与海上风电的深度融合,故需以上海海兰云为实施主体推进。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634.83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的实施。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5月25日、2022年8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和2024年4月 11日,分别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2023 2024 会决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附表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 附表2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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