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认《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1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84.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59名激励对象授予16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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