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新设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6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满足公司上市需要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并选举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下设企业管治委员会。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相关守则条文及《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第8A.30条载列的职责及权限。 现选举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简历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公司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简历 1、陈淡敏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以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国际项目管理师证书(PMP)。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携程集团财务报告经理、财务结算总监和事业部高级财务总监。现任携程集团财务副总裁、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淡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曲建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后,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前海分院院长,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目前,曲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何浩培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有英国永久居留权,英国诺丁汉大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教授、惯微有限公司(CENNANOLIMITED)创始人、南京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荣誉教授。 截至目前,何浩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