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3:41:38 中财网
原标题:科林电气: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7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贷款业务。

? 交易限额

贷款(最高余额,含利息、 手续费)5.00亿元
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下一年度经审议通过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之日止
贷款利率范围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之贷款利 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海信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同时公司董事长于芝涛担任海信财务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贷款业务,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预计金额(亿元)
贷款(每日日终最高余额,含利息、手续费)5.00
注:上述预计金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1788291XT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 座27层
法定代表人于芝涛
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海信财务公司与上市 公司的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海信财 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同时公司董事长于芝涛担任海信财务公司的董事长。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海信财务公司实际控 制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987,682.882,250,205.45
负债总额1,459,392.141,713,850.02
净资产528,290.74536,355.42
 2025年度2026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26,567.5811,550.66
净利润20,416.275,283.01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如有)
?首次签订: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首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方
甲方: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有效期
经双方签署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经公司审议通过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三)服务内容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接受乙方在其业务范围内提供的贷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利息及手续费)。

因贷款发放及本息偿付所产生的资金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于当日内转出,相关转入及转出行为应认定为贷款业务的附属操作,属于贷款业务范畴,不构成存款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
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之贷款利率。

2.定价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之市场水平。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乃于甲乙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风险评估:
作为专门为海信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乙方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并根据监管规则提供金融服务,需满足资本充足率等规定。

乙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与乙方开展金融业务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了风险监测及评估,未发现海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甲方与乙方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甲方将依据《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海信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利用海信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于芝涛回避表决。

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史文伯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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