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股份(603139):康惠股份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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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3:27: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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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康惠股份:
康惠股份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
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5日出具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14753号】,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已收到姜明磊等5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人民币13,149.2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65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2,491.74万元。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45.46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0,645.46万元。近期,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本进行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 修订前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8
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45.46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88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645.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
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
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
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
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
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
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
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
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
| 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制
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
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4、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
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
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 |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
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
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
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制
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
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4、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 |
| 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
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
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 |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
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
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
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