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骆驼股份(601311):骆驼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3:27:17 中财网
原标题:骆驼股份:骆驼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骆驼股份60131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余爱华赵洁琼
电话0710-33401270710-3340127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襄阳大道19号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襄阳大道19号
电子信箱ir@chinacamel.comir@chinacamel.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5,941,047,178.7815,667,041,941.71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9,928,765,525.7410,081,488,342.81-1.5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7,642,169,875.107,995,179,312.80-4.42
利润总额339,762,049.44620,571,421.49-4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9,461,773.42531,672,497.50-4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74,773,517.34403,634,462.37-31.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82,874,290.72122,299,391.00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765.44减少2.6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40.45-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40.45-46.67
注: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受市场需求及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销量同比有所下滑,但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同时,低压锂电池销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盈利能力依然稳健。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所投资的创新基金投资损失同比增加;上年同期,公司因完成抵偿债务的贵州宜兴化工股权资产过户,确认了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本期无此类事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8,4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孙洁境内自 然人17.80208,780,0030 
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2.82150,382,0090质押50,000,000
刘方境内自 然人2.9734,796,6670 
刘长来境内自 然人2.4628,888,6940质押14,000,000
刘科境内自 然人2.2226,1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9823,272,059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其他1.3616,000,0000 
周勇境内自 然人1.1913,932,2720 
林曙阳境内自 然人0.758,787,5950 
路明占境内自0.627,329,5090质押7,329,509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女士 的控股公司。孙洁女士为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的75% 份额所有人。孙洁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之配偶 系姐妹。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和刘长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女士的一致行动 人。 刘科先生与刘方女士为姐弟关系,二人互为一致行 动人。 除此以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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