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920526):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3:26:53 中财网
原标题:凯华材料: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证券代码:920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5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6年 8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2名,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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