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92028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灵鸽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9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5.6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4,826,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73,113.21元。截至 2023年 12月 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06号)。公司于 2024年 1月18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 2,250,000.00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2,599,787.74元。截至 2024年 1月 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30号)。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9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4,827,099.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1,772,900.95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本次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系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6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前 12个月内,不存在财务性投资行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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