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600089):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6-04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19号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20号解释,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20号解释要求执行。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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