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昆药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3:19:10 中财网 |
|
原标题:
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
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 | 拟修订情况 |
| 第九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
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 |
| | |
| | |
注:删除内容在“原公司章程”中以删除线标示,修改内容在“拟修订情况”中以加粗标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