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岁丰添利LOF (1611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
原标题:易基岁丰添利LOF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efunds.com.cn) 和中 国证监 会基 金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各项改革举措及其对相关产业和公司的影响,捕捉改革红利释放带来的投资机会,并通过研究各类行业和公司受益于改革红利的程度,选择直接受益于改革红利、或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下预期盈利水平将显著提升的行业和公司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指数调整为中证 500指数,中证 500指数(指数代码 000905)反映沪深市场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提高至 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6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综合考察并持续关注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及制度改革导向、科学技术、行业景气度及商业模式等因素,深入研究、判断相关产业是否符合新经济特征,进而结合基本面分析、估值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具体企业进行价值判断,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和合理估值水平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 800指数调整为中证500指数,中证 500指数(指数代码 000905)反映沪深市场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提高至 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A股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以追求资本的中长期稳定增长。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 A股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指数。中证 800指数(指数代码 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低至 5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4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70%+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75%+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提高至 75%,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低至 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易方达 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60%+恒指 ESG指数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考虑企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纳入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因素的考量,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实现股票资产的配置和调整。 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调整为恒指 ESG指数。恒指ESG指数(指数代码 HSIESG)旨在把 ESG元素加入恒生指数中,指数内 ESG分数相对较高的成份股之比重会被调高,同时 ESG分数相对较低的成份股之比重会被调低,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低至 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提高至 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易方达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低至 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提高至 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易方达核心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低至 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提高至 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成长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各行业中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性的公司,通过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和管理团队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进行个股精选。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 500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成长指数。中证 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 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 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 A股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提高至 7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低至 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 A指调整为中证 800成长指数。中证 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 H30355)从中证 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 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 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提高至 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低至 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 A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 A指调整为中证 800成长指数。中证 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 H30355)从中证 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 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 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提高至 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低至 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 10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精选多种量化模型进行投资,运用的量化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量化资产配置模型、多因子量化模型、行业轮动模型、事件超额收益模型。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指数调整为国证 1000成长指数。国证 10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 399370)由国证 1000指数样本股中成长风格突出的证券组成,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 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提高至 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低至 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7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低至 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提高至 8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6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低至 25%(其中将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5%调低至 2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提高至 70%;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7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低至 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提高至 8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易方达瑞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6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提高至 55%(其中将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5%提高至 5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低至 40%;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指数。中证 800指数(指数代码 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提高至 3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低至 6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6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长期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债)为主,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为辅,其中在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指数。中证 800指数(指数代码 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提高至 85%(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提高至 6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低至 25%),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低至 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6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提高至 85%(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提高至 6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低至 25%),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低至 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易方达悦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9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指数代码 00098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 A股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低至 80%,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提高至 15%(其中将 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提高至 1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提高至 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9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投资范围包括利率债、信用债、可转债等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新增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债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指数代码 000832)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低至 80%(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1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低至 70%),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提高至 1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 CBA00123)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 1-3年(含 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