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国泰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了4,557.418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多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原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64,792万元,其中: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4,2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19】期收益凭证、4,0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20】期收益凭证、4,55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21】期收益凭证、13,94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78】期收益凭证、5,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80】期收益凭证、5,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81】期收益凭证、5,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82】期收益凭证、5,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83】期收益凭证、6,1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00】期收益凭证、6,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01】期收益凭证、6,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02】期收益凭证、3,94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41】期收益凭证、15,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487】期收益凭证、9,41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01】期收益凭证、4,15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58】期收益凭证、5,13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59】期收益凭证、8,5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21】期收益凭证、8,5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22】期收益凭证、8,5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40】期收益凭证、8,5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41】期收益凭证、12,6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29】期收益凭证、12,52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30】期收益凭证、12,6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45】期收益凭证、12,52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46】期收益凭证、5,09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48】期收益凭证、9,25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65】期收益凭证、4,07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82】期收益凭证、9,19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560】期收益凭证、5,05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169】期收益凭证、14,03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93】期收益凭证、5,07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95】期收益凭证、8,58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96】期收益凭证、5,46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497】期收益凭证、6,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513】期收益凭证、515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3203期收益凭证、2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3213期收益凭证、3,11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3218期收益凭证、37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3225期收益凭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2,000万元共赢慧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41370期。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97,727.20元(含银行利息),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专户余额为17,117.27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专户余额16,984.01元;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1,621,780.07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专户余额125,304.64元;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专户余额为439,245.08元、江苏国泰智造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为477,296.13元。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其中,缅甸纺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受到当地政策局势的影响,募集资金需分期逐步投入;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目、张家港纱线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国泰集团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处于项目建设阶段,募集资金也需分期逐步投入。综上,公司目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基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对于本次投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实施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含27.5亿元)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7.5亿元(含27.5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对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募集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议程序 2026 8 10 2026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年第二次会 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7.5亿元(含27.5亿元)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7.5亿元(含27.5亿元)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现金管理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12月)》等相关制度,对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投资行为。 3、公司合规法务部负责合规审查;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保荐机构进行核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上述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浩 孙向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