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江苏国泰(00209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 2026-39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4,557.418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已于2021年8月10日上市交易,并于2022年1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571,158,700.00元(5,711,587张,每张面值100元),转股数量为64,191,136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986,259,900.00元(39,862,599张,每张面值100元)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国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A、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科技分别以自有资金69,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与常州市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金石润泽(淄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国泰金石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总募集规模10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新能源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34,500.00万元,紫金科技实际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新能源产业基金累计投资项目8个,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30,773.23万元。 B、公司子公司瑞泰新材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7.15亿元人民币,其中瑞泰新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5.00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69.93%。2024年5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2026年6月12日,瑞泰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协议》,清算并注销上述基金。 3、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9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264,944.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 4、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SZ301238)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65号)。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6年1月23日发行完成,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2026-03)。 2026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541号),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2026-29)。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7,8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本次增持后,盛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00,688,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6-35)及《江苏国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6-36)。 6、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10年,为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与上会所签订《业务约定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立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审计事项完成工作移交,相关工作已全面开展,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2026-31)。 7、2026年上半年,瑞泰新材累计减持天际股份股票5,004,600股,取得税前投资收益约1.4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瑞泰新材仍持有15,064,515股,持股比例为3.004595%。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 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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